關于殘疾人、老年人、軍人乘車問題的通知
時間:2016-03-07 16:20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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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殘疾人、老年人、軍人乘車問題的
通 知
各公交公司:
為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,完善老年人、軍人、殘疾人等社會福利政策,充分體現城市公交惠民便民的公共事業性質,現就對相關人群的乘車優待政策通知如下,望認真落實。
依據2008年7月23日市委辦公室、市政府辦公室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意見》(漯辦[2008]66號)文件的規定:“60至69周歲的老年人實行半價乘坐市內公交車,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實行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,市內公交車應設立老年人專座?!?/span>
依據2010年11月3日中共漯河市委、漯河市人民政府《關于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實施意見》(漯文[2010]135號)的規定:“殘疾人持殘疾人證免費乘坐城市市區公共交通工具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,優先購票、進站,其隨身必備輔助器具應予免費攜帶?!?/span>
依據2010年7月15日中共漯河市委、漯河市人民政府、漯河軍分區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,深入開展爭創全國雙擁模范活動的意見》(漯發[2010]8號)的規定:“殘疾軍人、現役軍人游覽公園、景點、乘坐市內公交一律實行免費?!?/span>
上述特殊人群乘車問題各級黨委、政府和部門都有特別規定,望各公交公司嚴格落實各項政策和優待措施,加強管理,規范服務,并在車內醒目位置設置優待標識,及時受理優待方面的訴求,確保各項優惠政策順利實施。
2011年1月11日